各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双盲评阅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5〕4号)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由学校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双盲评阅,送审篇数及具体要求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本学期提交盲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在不影响后续环节的前提下适当延迟提交送审,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要求送审。
学位申请人在每次学位申请过程中要进行复制比初检和终检,初检在学位论文盲评送审前进行,初检超标不送审;终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进行,终检超标不上会,所有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初检和终检。复制比要求: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 30%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 < 20%。学院要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和学生,以便于导师指导学生认真修改学位论文。
学位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