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省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8-10 12:19:57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省级合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学位〔2026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省级合格评估的通知》(教办研〔2026207号)附件1要求,我省2026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省级合格评估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我校参评学位点的迎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我校所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点(包含按规定处于限期整改期间的学位点)。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点的,仅需提供博士学位点的评估材料,其同一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下的硕士学位点不再重复参评。具体参评点见附件3本次评估工作由各学位点依托管理权单位统一组织,管理权单位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二、评估内容

全面评估学位点是否达到并持续满足正在执行的申请基本条件,是否保障了学位授予质量。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办学方向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扎实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办学定位方面:具有清晰的办学定位和目标,不断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质量标准方面:按规定制定并执行本学位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不低于国家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制定、执行培养方案并适时更新;学位点基本情况原则上应达到 2024 年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4

(四)管理制度方面:招生、培养、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学位授予环节规定详细、具体,责任主体明确,管理制度完善,特别是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中期考核、答辩和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建立了研究生分流机制。

(五)师资队伍方面:把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作为导师的首要选聘条件,定期开展导师培训,落实导师教书育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专业学位中配备一定比例具有行业经历的专任教师。各一级学科授予点之间、各专业学位授予点之间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

(六)教学质量方面:重视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形成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七)学风建设方面:持续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等。

三、材料填报要求

(一)数据采集时间:本次评估数据采集时间为202311—20268312024 年、2025 年动态调整新增的学位点数据采集起始时间分别为 202411日、202511日)

(二)填报材料:各学位点需按要求填写对应类型的《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附件22025年度《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各学位点的2025年度《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已发布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s.zzu.edu.cn/info/1040/13767.htm,请自行下载使用,无需另行撰写

填报方式及时间:本次评估工作依托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网址:https://hnxkjc.zzuli.edu.cn学位点填报账号将由研究生院825日之后点对点发送至学位点各学位点先在附件2文档中做基础数据填报待账号开通后及时登录系统完成填报。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10—815日) 。各学位点成立评估工作小组,明确负责领导填报,认真学习评估文件,全面部署评估准备工作。请各学位点815日前点击链接https://www.kdocs.cn/l/ciTKLEcUvCiz在线填写《学位点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后续系统账号发放、操作培训、工作通知等均通过填报人渠道传达。

(二)第二阶段:数据填报(816—831日) 。各学位点按照评估指标要求,梳理202311日至2026831日期间的建设成效,完成基本状态信息表的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

(三)第三阶段:管理权单位审核提交(91—910日) 管理权单位对填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于91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及提交,将系统导出的纸质版《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加盖管理权单位公章、经负责领导签字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纸质材料须与系统最终提交版本完全一致提交后如需修改,须联系研究生院退回重提纸质版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及份数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学校审核提交(911—916)。学校复核汇总,完成加盖学校公章、系统上传和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是对学位授予点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的全面检视,事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全局。各学位点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学位点要严格按照评估要求,如实填报各项数据,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以评促建,注重实效。各学位点要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认真梳理建设成效,深入查找短板弱项,进一步明确改进方向,持续提升学位点建设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严守时限,按时完成。各学位点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 0371-67781703(学位办 朱老师)


附件:

1.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省级合格评估的通知

2. 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共4份)

3. 郑州大学参评学位点名单

4.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