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转出专业、转入专业和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经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同意金*(学号:202411401010561)等9位同学(详见附表)转专业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书面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781709,邮件:pyb@zzu.edu.cn。
特此公示。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0日